2019年商标使用过程中的 6个 大“坑”
小迦君听到很多迦密山会计的伙伴们反馈到说:客户过来找我们注册公司,名下注册有好几个公司营业执照了,还有部分的客户呢,自己是经营品牌的,但是一直没有注册有商标,客户还说自己的商标用很久了,可是一细问到他们就不知道什么商标证书,说不用去注册的!听到这里,迦密山的小伙伴们真是为客户们捏了一把汗,不得已找到小迦君让给他们客户说一说,那小迦君就给大家说一说 2019年使用商标过程中的6个大“坑”
1、先使用,后注册
一些企业或个人迫切需要使用商标,可以“先使用,再注册”。“先用后注册”的隐患在于,虽然可以使用未注册商标,但如果出现商标争议,法律将保护“先注册”一方的合法权益。
2、法人注册,公司使用
公司由多个股东共同设立和经营的,一旦法定代表人撤资、禁止公司使用原商标,或者法定代表人要求公司支付高额的商标使用年费,公司将遭受巨大损失。建议有上述问题的企业应尽快将商标转让给企业名称,并免除其后续问题。
3、超范围使用
超出范围使用商标的隐患有:一是商标使用不受保护;二是可能存在侵权行为,一旦发生侵权行为,承担的责任可以很小。
4、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信息
商标的字体、 .图案、注册人名义、地址等重要信息发生变化后,商标申请人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也是我们在商标使用中存在的误区之一。这些商标申请人认为:“商标是我的 我想怎么用就怎么用。”然而 商标注册信息改变后不去商标局做商标变更,商标有可能会被商标局撤销
5、商标使用许可不备案
所谓“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简单理解就是如果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许可人再次将商标许可给第三人使用,第三人对商标已授权给他人使用的情况并不知情,则原许可使用合同不能约束其使用该商标。
企业在许可他人使用注册商标时,必须去商标局进行备案,否则今后一旦出现于商标许可有关的纠纷时,法律会站在无过错方,会支持无过错一方的诉求。
6、商标注册成功后就万事大吉了
《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满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一.些企业可能因疏于管理,注册商标到期后未做续展而被商标局撤销。这也是我们在日常使用商标中存在常见的些误区
为了更好的保护商标,迦密山会计小迦 建议大家委派专人对商标进行管理,及时为即将到期的商标续展。希望大家能在今后注册、使用商标时避免陷入这些误区而给自己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有商标注册相关的问题,也可以找到迦密山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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